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重点是补短板。目前,投保人最大的抱怨是“小点”的服务质量无法保证。服务质量包括医疗和非医疗技能。如果“小”医院的病人必须到“大”医院才能得到“小”医生开的药,那么药品就被人为“分级”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对于“小”医生来说,基础检查和化验是判断病情的基本依据。如果“小点”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会影响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也会造成患者向上分流。这是分层分类的机械问题。如果机制不改变,行政措施再强也挡不住病人的流动。
都说“看病难”,但难在什么地方呢?似乎还不清楚。据称,实现分级医疗是解决“看病难”的关键。分级医疗是一切的关键吗?两者都不。如何解决“看病难”问题?近期,广州为此使出了“上大下小”的法宝,希望通过医保报销的杠杆来分流患者。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个诡计。
4月1日起,全面实施广州市职工医保新的普通门诊协调制度,强化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的医疗管理政策。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必须选择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作为普通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这是一个“小点”;选择“小点”后,选择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报销的选定医院,称为“大点”。职工医保参保人到“小点”就医,整体门诊报销比例为80%;如果他先在“小点”就诊,30天内转诊,然后到“大点”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55%。如果您未经“较小”诊所的首次咨询和转诊而直接前往“较大”门诊诊所,报销率将降低至45%。
新政一出,大街小巷议论纷纷。“大点”和“小点”都在为病源“打架”。感觉就像“子弹吵闹,大珠小珠落玉盘”。为了吸引签约者,“小点”纷纷与“大点”签约,希望为签约者提供更快捷、更便捷的转介“绿色通道”;“大典”还大力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组建“医疗联盟”“体”,表示: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转诊!而老百姓也在“未雨绸缪”,选择自己喜欢的“大点”。从这热闹的局面,我们可以看出新政具有重新洗牌医疗资源的效果。
且不说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有多忙,如何质疑,我关注的重点是这个方法能否真正解决“看病难”。我认为现在是发展社区医疗的最好时机。政府出台新政策的同时,也在考验自己如何应对新政策。
任何政府实行分级医疗的法宝只有三个:医保资金、医疗机构和医疗质量。那么,报销原则制定后政府要做什么呢?这是我们需要认真考虑的。我又使出三招:
一是顺势而为,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基础硬件建设。参保人不信任基层医疗机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人们把看病看成是一种“消费”,而“消费”首先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但目前广州各个“小点”的条件参差不齐,必须制定一个标准。但现在关键是如何融资建设,因为标准已经有了,下一步就是实施。对于政府来说,何不趁此机会加强建设,让“小点”完全“合格”。只有这样,“小积分”才能渡过大众“消费”的第一关。
二是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重点补短板。目前,投保人最大的抱怨是“小点”的服务质量无法保证。服务质量包括医疗和非医疗技能。比如,如何理解和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物支医疗?看似与“小点”的服务能力无关,但实际上却有着巨大的关系!如果“小”医院的病人必须到“大”医院才能得到“小”医生开的药,那么药品就被人为“分级”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药品不按医院级别分类,仅受医生处方权限限制。可能没有其他国家能像我们这样做到这一点!这种思想必须改变,以药养病的“坏习惯”必须彻底改掉!
此外,对于“小”医生来说,基础检查和化验是判断病情的基本依据。如果“小点”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会影响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也会造成患者向上分流。这是分层分类的机械问题。如果机制不改变,行政措施再强也挡不住病人的流动。因此,如何为“小点”提供基础的检查和检测,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需要研究的课题。如今,第三方检验检测是一项重大国家政策,也是未来医院管理模式的方向,因此建立第三方检验检测中心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还提出了“互联网+”。如果将在线医疗、智慧医疗也纳入战略因素,第三方检验检测中心的影响将不可估量,社区医疗机构也将如虎添翼。
第三步,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医生到更多地方执业,甚至让医生成为“社会人”。政府全面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扩张,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院。未来医院不会越做越大,分级医疗不能成为大医院瓜分市场的工具。“大点”和“小点”划定后,患者不会被吸到“大点”,而是会与各项政策一起落实,让“大点”的医生下沉到“小点”。“如果病人不离开,医生就会离开。”“大点”不能以“满足人民需求”为由扩张版图,而应着力解决“小点”解决不了的问题,从而规范“大点”与“小点”的功能定位当然,医生要愿意在社会上工作,前提是医生的价值必须得到体现,至少同一个人不应该在不同的“点”上产生“质”的差异。因此,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也必须进行修改,使其成为推动分级医疗和医生下沉的动力,而不是阻力。
新政下,社区医疗机构的硬件是基础,软件是完善。当硬件和软件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满足患者的需求时,就会适当“大”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