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自查自纠报告)

栏目: 儿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367

广州日报讯日前,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2014年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评分情况。广州协甲医院、广州南洋肿瘤医院、广东省荣军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干部疗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影像检测中心列入市卫生计生委注册核发的医疗机构名录。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医疗机构严肃整改。

广州协甲医院被扣18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自查自纠报告)

记者查阅市卫计委报告发现,去年有23家医疗机构因不良做法被记过,主要是养老院、私立医院、部门企业办的医院,其中包括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第四附属医院等。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待大型公立医院。

广州协家医院得分最多,去年共18分,去年11月6日为12分。广州南洋肿瘤医院和广州新海医院分别获得10分和8分,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广东省荣军第一医院、广东省干部疗养院去年均被扣6分。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一年内积分超过24分,或者三年内累计积分超过60分,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查时,登记机关须给予暂停核查期1年。至6个月。

聘请医生招募患者可获得6分

市卫生计生委的通知并未列出各医疗机构被记过的具体行为。记者从相关省级管理办法获悉,不同不良职业行为的评分范围为1分至12分不等。

其中,指定卫生技术人员超出执业范围或者专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隐匿、伪造、篡改病历、处方或者其他医疗凭证,出具虚假诊疗证明,造成医疗事故,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等,每次记4分。

以聘请执业医师、实施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医疗事故、进行非医学必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等不当方式招募患者的,每次扣6分。

利用未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外国人从事诊疗活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停业期间无床位的医疗机构继续执业的;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突发情况,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度的;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上每一项行为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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