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新政策(2021年宁夏城乡医保政策文件)

栏目: 儿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639

据自治区医改办公室介绍,从9月1日起,宁夏将实施新的诊疗标准,将2011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第一、二、二期分别为40元、170元、300元。和第三级。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5万、10万、14万。

此外,各协调城市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从医保基金总额中提取普通门诊协调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缴费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费用报销率为50%,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费用报销率为60%。门诊协调年度最高缴费限额提高至260元。

宁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新政策(2021年宁夏城乡医保政策文件)

今年,自治区规定的13种疾病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按照一、二、三级最低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0%。50%和55%,年度最高缴费限额提高至元。个人大病、门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可再提高5%至10%。

另据了解,今年年底前,本地区符合医保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范围。将现有的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药事服务费并入一般诊疗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利润经营,减轻居民昂贵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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