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特价出售“烂水果”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喜欢讨价还价的顾客经常光临,尤其是一些价格较高的水果。专家表示,长期食用“腐烂的水果”会引发多种疾病,所以建议大家谨慎购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酸败、发霉、虫蛀、肮脏、混入异物、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然而,在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商家公然以“特价”向消费者出售“烂水果”。
反思:超市公然出售“腐烂水果”
昨天,有市民反映,位于西安市公园南路的西安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公园南路购物广场内,商家公然出售“腐烂水果”,商家行为极其恶劣。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当日下午1时35分左右,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超市三楼的水果区。绕了一大圈,记者在超市三楼楼梯称重台附近发现了七八个装着各种特价水果蔬菜的大塑料篮。其中三个大篮子里装着苹果、蜂蜜等。还有梨、芒果等水果。篮子里的水果均包装在标有“人人乐”字样的食品包装袋中,封口处贴有超市的红色特价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