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形势下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医改药品)

栏目: 护理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21

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显示,

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朱志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中央总参谋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事部社保、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规划地方医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单列城市、省会城市等出席会议。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叶明忠出席会议。全市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医改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新医改形势下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医改药品)

会议首先介绍了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各地区交流推广工作信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分别讲话;最后,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朱志新发表重要讲话。

朱执新同志要求,一是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组织实施,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指导;二是充分发挥地方医改办的牵头落实作用,建立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切实落实财政保障,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奖励先进、鼓励落后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他还强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当前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行动。最后,他希望各地积极研究制定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方案,确保2月底前30%的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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