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30种蚊香产品的对比检测结果。三种盘式蚊香和两种电热蚊香不符合标准。市消协提醒,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应节制使用。
市消协近日从商店、超市随机采购了30种蚊香进行检测。经检测,25项检验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市消协建议消费者节约使用蚊香产品,能用的时候尽量不使用。婴幼儿大脑尚未发育完全,因此有婴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宜使用蚊香等杀虫剂。另外,不要贪图便宜从旅商、街头小贩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比较测试结果
“蚊敌”牌无烟黑色蚊香
存在问题:持续燃烧时间不够等。
河北理县吉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蚊迪”牌无烟黑色蚊香5对样品,连续燃烧时间为9小时,但实际测得时间为5小时10分钟。还发现标识不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明示活性成分为右旋反式丙烯菊酯,但实际测得成分为氯菊酯,严重误导消费者。
“安素”牌电热驱蚊液
存在问题:液体耗尽时间未达到指示值
天津阿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为42毫升的“安素”牌电蚊香液样品,标明使用时间为720小时,但实际上使用672小时后液体就耗尽了。
“无敌”电热驱蚊液、“春蛙”驱蚊液
问题:有效成分含量低于规定值
江苏强生通达股份有限公司“全无味”牌45ml2瓶电蚊香液和安徽正丰日化有限公司“春娃”牌10支装蚊香均含有有效成分含量低于规定值。
“金童”牌无烟蚊香
问题:未检测到活性成分
晋江市金童驱蚊制品有限公司的“金童”牌无烟蚊香净含量175克5对装。据称活性成分为Es-生物丙烯菊酯,但实际检测为氟菊酯,未检出活性成分。制造商表示使用了错误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