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师数量达360.7万人(我国医师数量达360.7万以上)

栏目: 护理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41

4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受国务院委托,作医师队伍管理和执业医师队伍管理情况的报告。医师法。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底,我国医生人数达360.7万人次,年诊疗人次达83.1亿人次,比1998年分别增长80.4%和290.1%,支撑了全球最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报告披露,经过不懈努力,截至2018年底,我国婴儿死亡率从1998年的33.2下降到6.1,孕产妇死亡率从1998年的56.2/10万下降到18.3/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对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质量和可及性进行了排名。1995年我国排名第110位,2015年提升至第60位,2016年升至第48位,位居世界第一。进步最大的国家之一。

我国医师数量达360.7万人(我国医师数量达360.7万以上)

报告指出,虽然我国医生队伍建设取得显着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平衡、改进不够的地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亟待加强和改进的问题。

一是医生总量不足,布局不平衡。我国医生数量过度集中于大城市的三级医院,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山区的医生数量十分有限。2018年,我国每千人拥有医生数量为2.59人。其中,农村每千人拥有医生人数为1.8人,仅为城市的45%。康复、儿科、急诊医学、精神科等专业医生数量较少,且存在学科短板。公共卫生医生数量不足且逐年减少。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与预防为主的方针不相适应。

二是医师培训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医学院校覆盖从中专到博士学位的所有学历层次。从近年来医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来看,院校之间、不同学术层次之间的教学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医学院校“重考试、轻实践”的问题突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地区间、规范化培训基地发展不平衡。

三是医疗服务方式和质量亟待改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不断释放,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覆盖全生命周期、全健康过程的医疗服务更加突出。服务方式尚未完全建立,医疗服务流程不够便捷,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和舒适度有待提高。

四是医生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不到位。《执业医师法》对医师的权利和义务有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在维权方面,医生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薪酬福利等保障措施还不够。这是由于医生工作量大、职业风险多等原因。成长周期长、知识更新快的特点不适应,影响了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和工作积极性;在履行义务方面,一些医生遵纪守法、规范执业意识淡薄,行为上缺乏专业精神和自律。有的甚至非法行医,造成医疗安全风险,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是《执业医师法》亟待修改完善。《执业医师法》实施以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师工作的背景和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出现了。医师的管理方法和执业模式不断创新和发展,迫切需要适当修订。完善执业医师法。

报告提出,下一步将提高医师队伍素质,完善医师激励保障机制,改进医疗服务模式和质量,持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尊重医生、尊重健康,配合执业医师法修改。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医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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