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独生子女父母住院子女有陪护假吗?
你说独生子女父母住院子女有陪护假,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有陪护假,具体休假天数各单位不一样。独生子女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当然有陪护假没有陪护假老人没人管,所以单位都会给假的,职工每年都有年工假可以用。
2020年独生子女休护理假?
2020年独生子女护理假按照国家和各省市具体出台的政策中各省市的规定休假天数不尽一致,国家政策原则为费薪休假为20天,黑龙江省目前执行带新休假20天,也可分次,原则上分2一3次休完全部假,休假需提前申报,突发疾病除外,休假同时需向单位主管部门提供被护理人住院病历及住,出院证明复印件即可。
国家给独生子女陪护假,不是独生子女也要假期,你怎么看?
我的看法是,国家给独生子陪护假。是政确的。因为父母有病。没有子女陪护,这也是不行的。多子女也应该有假期。因为孝顺父母都是正确的。都是父母生养的,都应该感恩,这是我的一点想法。
国家给独生子女陪护假,是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照顾及关怀的一种体现。七十年代末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妇一个孩,每个适龄夫妻都在积极响应,如今这代父母已步入了老年。当前面临的是这代父母养老问题,每个家庭的子女都在忙于工作,有的还在外省市打拼,没有多少子女在父母身边,所以国家出台了给独生子女每年陪护假。
那些不是独生子女要什么陪护假,俩三个孩子,这个不在身边那个还在身边,而且还可以轮流来照顾父母的,所以不是独生子女就没必要,要带薪陪护假了。
话又说回来了,这种带薪陪护假,不是所有独生子女都能享受到的,只能有编制的企事业员工才能享受到,那些给私企打工的,就没有这种待遇,你独生子女可以回来照顾父母,一两天可以找人代替,而且不带薪的,时间长了再回这个公司或企业,那就直接被“炒鱿鱼”了,所以现在不是解决不是独生子女也要假期了,主要是要解决那些给私企打工的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假谁来给解决了。
谢谢🙏邀请我回答。对于这个问题我本人的看法是,陪护假目地是为什么?为了当年听国家的话的人们吗?可是现如今有多少独生子女工作在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又有几家能执行这个规定?所以,这个规定只能是少数人可以享受。如果是为了照顾老年社会的老人,多子多孙的人提出要享受这个假期也是有道理的。
建议公平公正合理最好的办法是,对当年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发放老年护理补贴。如果有什么事情可自己僱人陪护。这样的话国家补一部分,个人出一部分,子女在孝敬父母一部分。
谢谢邀请。孝顺是每个子女都需要做的,多子女为了孝顺要假期是件好事啊!当然,国家规定独生子女有陪护假也是有考虑的,独生子女是国家当年计划生育的产物,只有一个,没得其他指望,给陪护假也无可厚非。尊重国家政策
响应号召独生子女当年也是为国家做贡献,国家也是考虑独生子女老人确有在陪护上只有唯一的子女可以指望,没有第二个可以替换的人,这是独生子女老人,及其子女的实际困难。
独生子女陪护费怎样领取?
1、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
(2)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光荣证》,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