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新条例第二十条(计生法27条)

栏目: 护理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19

导语:结婚是人生大事,婚假、产假是很多上班族夫妇比较关心的事情。适当的婚假和产假天数可以让夫妻双方更加从容健康地度过从分娩到工作的这段时间。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号文件以来,各地陆续开始修改地方计划生育法规。据研究,目前至少有26个省份出台了新的计划生育法规。正式介绍了。这26个地方在新规中全部取消了晚婚假,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假和哺乳假进行了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甘肃婚假达到30天,吉林妇女产假可延长至一年,重庆妇女产假可在128天基础上延长至孩子一岁生日,云南男性哺乳假为30天。

计生新条例第二十条(计生法27条)

婚假

晚婚假已被取消。甘肃、山西有30天婚假。

随着新计划生育法取消鼓励晚婚的规定实施,目前,26个修改计划生育法规的省份均明确不再保留晚婚假。此前,这些地方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允许晚婚夫妇增加婚假天数,设立了7至30天不等的晚婚假。

取消晚婚假后,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南、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11地确定婚假为国家法定要求的婚假3天,其余15个省份的婚假为10至30天。等待。其中,甘肃、山西婚假天数最多。两地夫妻依法登记结婚,可享受30天婚假。

产假

基本假期从128天到188天不等,最长假期可以到孩子一岁。

我国基本产假是98天,但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在地方层面落实,各地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均延长了产假天数。

上述26个地方的规定中,产假最短延长时间为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海南新规中产假天数大幅增加,延长了三个月。

吉林、重庆、北京在修订后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产假规定更加灵活。吉林规定,女职工凭生育证明可增加60天产假。女职工经个人申请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将产假延长至一年。重庆规定,女职工原来享有的98天产假增加到128天。经个人申请,产假可延长至128天。经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以连续休假至孩子满周岁;北京明确,按照规定生育的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将享受30天的产假奖金。社会团体等组织一致同意,假期可增加一到三个月。其中,吉林、重庆还明确,延长产假期间月工资不低于原工资的75%。

陪产假

云南最短7天,最长30天

在男性陪产假和哺乳假方面,目前是云南最长的,男性有30天的哺乳假。其次是内蒙古、广西和宁夏。内蒙古已明确给予该男子25天哺乳假;广西将陪产假从晚育的10天增加到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妇的25天;宁夏还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哺乳假。

除上述四地外,其他省份分别为男性提供7至20天不等的陪产假或哺乳假。其中,甘肃、安徽也明确,如果夫妻异地居住,男方陪产假可分别延长至25天和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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