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第一大采购商”陆勇案引起全国关注。尽管检察官最终放弃了起诉,但关于新药审批、药品价格等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院长于光彦认为,境外购买救命药品虽然违法,但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在今年的两届会议提案中,他也提出设立救生所需且无可替代的救生药物的设立。绿色通道。
于光彦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民间销售药品越来越多,涉及的药品种类也越来越广,特别是抗肿瘤药品。
以临床广泛使用的葛兰素公司生产的抗肿瘤药物马法兰为例。多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淀粉样变、卵巢腺癌、骨髓移植等。2006年葛兰素史克宣布马法兰退出中国市场后,由于国内没有替代药物,马法兰片剂和注射剂都需要购买代他人代销,直接导致了价格的飙升。例如,2006年25片的装瓶价格为75元,2014年的进货价格为800元。
虽然我国在限制非法代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并不大。根本原因是海外购买的药品是用来救命的。这种需求带动了医生、患者、亲友参与代购。来吧,事实上,这些人往往并没有从中获利。
在于光彦看来,正是这种医疗需求的现实迫使人们违法。许多守法公民认为,违法可以挽救人们的生命。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逐渐免疫。私人毒品交易屡屡被禁止。为规范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必须努力减少国家缺乏的药品种类,特别是一些无可替代的救命药品,努力提高新药的可及性。药品和特殊药品。
对此,他在提案中提出三点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提供的政策空间,放宽国外专利药品进口和使用的空间。允许医疗机构申报进口合理数量的用于评估和治疗的新药。医疗机构销售、使用此类药品必须接受政府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设定监管条件:如果合法药品必须从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者必须是在单位接受治疗的患者,药品不得加价出售给患者,药品不得出售给药店或卖家。ETC。
2、尽量加快境外新开发上市的新药审批时间;国产新药可给予特别审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国产仿制药。
3.同时,有关部门应明确,除医疗机构自用外,其他形式销售、代购以及其他以营利为目的买卖、运输、储存无证药品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