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广告审查的通知,明确要求按处方药管理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广告只能在医疗、药品等领域发布。专业出版物。出版,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
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整顿工作,防止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冰毒,严重危害公众健康。2012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原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号文件,明确要求“含麻黄素类药物单位剂量大于30mg的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2013年,药监局在进一步加强网络药品销售管理的同时,还强调药品交易网站不得销售含有麻黄素的复方制剂。
关于含麻黄素药品广告的审查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含麻黄素复方制剂的广告监管。对发现违法宣传含麻黄素复方制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吊销产品广告批准文号、暂停产品销售等措施,并将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机关处理。
此外,食药监局还将加大对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广告的审查和抽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将予以退回审查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