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或将明确属于人格权吗(健康权属于人格权吗-)

栏目: 护理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447

8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提请审议民法典人格权部分。草案第三次审议稿进一步明确了哪些权利属于人格权,并增加了如下规定:人格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权利。科目。

草案二审稿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决定在其生前无偿捐献自己的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会议提出,遗体捐献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应当予以鼓励。建议吸收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号相关内容,明确公民生前未拒绝捐赠的,其近亲属可以共同决定捐赠。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研究后建议采纳该意见,并在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中增加一条规定:自然人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捐赠的,在其死亡后自然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共同确定捐赠。

健康权或将明确属于人格权吗(健康权属于人格权吗-)

草案二审稿规定,从事与人类基因、人类胚胎等相关的医疗、科研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会议提出,从事此类活动时,还应强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通过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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