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将有更多保障吗(城乡居民医保有何作用)

栏目: 护理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76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支付机制,重点保障多发病、慢性病给公众带来沉重负担的疾病;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若实行个人账户,应在2020年底前取消,并平稳过渡至门诊服务。

《通知》明确并完善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额,原则上按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贫困人口免赔额降低50%,缴费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上限。

城乡居民医保将有更多保障吗(城乡居民医保有何作用)

《通知》号文件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完全融合统一的地区,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两制融合,向统一医疗保险过渡城乡居民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促进协调地区间待遇保障标准和给付水平平衡和总体一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及本通知提出的大病保险融资及给付政策调整任务,大病保险承办委托合同应于8月底前协商调整,并按最新融资完成分配年底前达标,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

《通知》提出完善医疗保险扶贫管理机制。要严格遵守现有支付范围和既定标准,确保到位,不盲目提高标准、增加胃口,防止出现“福利陷阱”和“福利悬崖”。同时,要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预防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通知》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惠民政策要求,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贴的一半将用于提升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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