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利用网络向星沙、浏阳、湘潭等地区的药店配送假冒避孕药。近日,雨花区法院审理了这起销售假避孕药案。黄某等10名被告人因销售假避孕药罪被判处10个月至1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以来,黄某多次化名出现在各类展会、销售活动中,借机寄送名片、宣传卡销售假药。为了扩大影响力,让更多人知道自己有“货”,黄某还煞费苦心地在网站上开设了专门的宣传页面进行广告宣传。
韦某是黄某的“老顾客”。2009年起,魏某以每片650元的价格购买假避孕药、假伟哥。然后他们以每件900-950元的价格卖给高桥医药物流园的孔某等人。涉案徐某、左某向长沙市周边乡镇药店、诊所批发假药,通过上门销售拓宽销售渠道。
2009年2月至9月,省食药监局连续查获这批假药,涉及十几家保健品店。然而,这十余家保健品店均未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资质。
法庭上,被告人黄某等人表示悔罪,并表示愿意认罪。法院判决黄某等10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10个月至1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市民,一定要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购买时要仔细辨别药品;药品购买收据一定要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发生纠纷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