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我们认为的美好、幸福、幸福是否可以强加给别人呢?如果别人不像你一样认为自己是好的、幸福的、幸福的,这样做不是严重侵犯别人吗?现实生活中,确实更多的纠纷是因为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利益、观点、立场等而产生的。就信仰而言,他们试图用自己所信仰的某种教义来统一世界,甚至为此目的发动战争。小到思维方式、生活习惯、艺术欣赏、文学批评,人们很容易把自己对的视为对的,斥责别人对的视为错的。即使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之间努力改变彼此的品味也并不罕见。
问题的这一方面常常被忽视。人们似乎认为,对别人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显然就是恶,出发点就是伤害别人;但是,为别人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动机是好的,是为了帮助别人、救人、利益别人。殊不知,在人类历史上,自称救世主的世界征服者所造成的苦难远比普通的匪徒要多得多。
我们应该记住,我们自己想要的不一定是别人想要的,我们也不应该对别人做。如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最起码的道德品格。它反对的是故意伤害他人,主张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然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然后鼓励自己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也让别人按照别人的方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