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假药的事件(网上销售假药案)

栏目: 护理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392

各类假药249种,涉及全国26个省份,假药销售货值达1400万元以上……被查处的“11.30”特大网络假药销售案近日,由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督办、济南警方立案侦查的案件浮出水面。从水里出来。作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重大胜利,该案揭开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冰山一角”。但取证、鉴定困难、网络和物流监管缺失等问题也成为司法挑战。该机构对网上假货销售的打击引发了新问题。

网络销售假药涉案范围广、品种多、金额高

网络销售假药的事件(网上销售假药案)

2010年11月30日,济南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中国医药供需网销售假药”线索后,立即派员前往河北、江苏等地查询相关受害人情况并协调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16类药品进行调查。经检验,确认该批药品全部为假药,其中5个品种为处方药。12月10日,济南警方成立专案组,对“11.30”网络销售假药案件进行查处。

截至今年4月下旬,经过警方专心行动、缜密侦查,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肖某艳等家属与刘某伟、刘某鲁联手销售假药的交易方式、活动规律以及窝点。等待相关信息。

犯罪嫌疑人刘某伟、刘某禄等人自2008年初开始在网站上销售假药。肖某艳等犯罪嫌疑人自2008年12月起以回收、销售药品为经营手段,逐步发展为销售假药。主营业务。犯罪嫌疑人孟某珍等人于2010年2月开始以虚假身份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药品供应信息,并通过物流公司寄送假药。

警方介绍,由于互联网、邮政、物流公司的广泛使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更加频繁,且药品购买者往往分布在全国各地。犯罪嫌疑人为了牟取暴利,往往选择出售价格昂贵的药品,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犯罪嫌疑人之间往往存在血缘、亲情的联系。

案件侦查过程中,专案组组织出动16批198名警力,累计行程2.7万公里,先后查明核实网络销售假药犯罪案件254起,涉及26个省、市、自治区。线索,打掉三个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犯罪团伙,成功侦破公安部交办的“11.30”特大网络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检察院已批准逮捕8人。缴获假药约152箱249种、约300万粒。查获的假药98%为处方药,涉及十多家跨国制药巨头和100多家国内大型制药企业。查获赃款120万余元,没收奥迪车等汽车5辆,查实销售假药货值1400万余元。

目前,在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专案组正在全力追查假药源头生产企业,力争侦破整个案件。

网络销售假药面临取证和调查困难

办案民警表示,网络销售假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消费者维权困难,调查取证困难。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在部分网站发布毒品供需信息,并频繁更换电话号码;他们通过QQ群和手机联系,但互不相识;他们通过物流配送收到货物,托运单上只留下虚假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主要通过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网上销售假药属于点对点交易。药品一旦售出,警方就无法找到实物,导致假药销售的真伪难以鉴别。

据介绍,网络销售的假药往往跨越地区,虚假信息较多,取证困难。案件调查过程中,相关网站未配合警方调查,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济南市药监部门和检察机关人士也表示,一些网站和搜索引擎没有认真核实发布者信息,导致网上信息“鱼龙混杂”;此外,相关监管部门缺乏专业技术手段和人员,一些私聊群和论坛等论坛难以监管;而且物流公司管理不规范,发货人身份不核实,单据不保存,不仅增加了取证难度,也为跨地区网络售假犯罪提供了便利。以及不合格药品。

此外,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监管部门权限有限,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案件需要跨地区多个部门的配合。协调困难、查处力度不足,也是导致类似案件频发的因素之一。

案件侦破后,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向济南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德国拜耳、美国辉瑞等在华跨国制药企业也联名发来感谢信,对济南市公安机关长期以来为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所做的巨大努力表示赞赏。他们认为,此案的侦破充分体现了中国警方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的能力和决心,济南市公安局高度评价为中国警察的骄傲。

预计将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合法企业知识产权,损害我国国际形象,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但取证鉴定困难、网络和物流监管缺失等问题也困扰着司法部门。参与办案的济南市公安、检察院和药品监管部门建议:

首先,本案涉及证据量大。民警在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执法标准要求,对现场盘点假药、销售记录等涉案物品进行全程录像,认真登记、保存现场证据;警方在鉴定证据时,要会同药品监管、物价部门共同核实假药种类并计算其价值,解决药品检验鉴定难、价值验证难的问题。还应要求侦查监督机构提前介入案件,与警方商讨取证方向和标准,确保高质量审批。做好被捕等的准备。

二是整合资源,加大对网络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司法机关要与药品监管、质检、行业信息、物流、工商等单位密切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严格监管网络信息和物流渠道。建议将物流企业纳入专项行业监管,从核实发货人身份、运输物品等方面斩断网络销售假药的利润链。

三是建立全国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监测和信息共享平台。在积极监测的同时,要接受线索举报,及时移送涉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第四,在当前网络和物流监管滞后的情况下,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允许网上药品销售弊大于利,应该考虑彻底停止网上药品销售。

最后,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提醒公众谨慎购买药品。最好直接从信誉良好的大型药店或医院购买。切勿贪图便宜,以免在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药品。危及生命安全。如果您在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药品,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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