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慢慢行驶,突然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路上有一个人瘫痪了。我大吃一惊,说:“这不关我的事。”我大喊一声,转动方向盘,拐进了另一条街道。方向盘瞬间塌陷。零件散落一地……我从梦中惊醒,这是我读完《小悦悦事件》后的亲身经历。
佛山两岁男童接连被碾死。18名路人的“集体冷漠”令人震惊。但仅仅谴责这18个人公平吗?问问自己,如果我们自己开车,我们敢不敢下车去救援?南京彭宇案、天津徐云鹤案、南京公交司机扶摔倒老人受冤案、如皋司机停车救人被指“打人”……中国人向来是“凡事吸取教训的智者”,所以即使是路人选择“不引火”,瞬间置身事外,也是人性使然趋利避害。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害怕或不愿意救助?“用良心的尖刀进行深度解剖”,我看到的是恐惧。他们害怕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无辜地承担昂贵的医疗费和赔偿;他们害怕自己是无辜的,但又要不断地提供证据来证明。他们自己的纯真;他们担心暂时的虚弱会影响家人和生活。他们错了吗?
且看“老人跌倒后冤枉救助者”的匪夷所思的案例。老年人大多处境危急,最需要他人的帮助。然而,他们却一再错误地指责那些帮助过他们的人。这违背了常识。为什么?因为害怕:我害怕我的不小心会带来昂贵的医疗费用,也会给我的孩子增添很多麻烦和经济负担……所以,出于自私,我想找一个替罪羊来分担我的责任。他们是对的吗?
老人因为害怕而错误地指责别人,路人因为害怕受委屈而不敢帮助别人。“恐惧”的恶性循环侵蚀着普通人的基本良知,逐渐滋生路人的冷漠。“求死不救”的监禁或许解决不了道德问题,但消除窒息人心的“恐惧”或许可行。如果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老年人有相对充足的社会医疗保障,消除他们的恐惧根源,“冤案”就能杜绝;如果能建立免责制度,在救助他人时,无论是否委屈或不当,如果能给救助者一个逃脱的机会,免除责任,就可以避免被“牵连”。一旦消除“恐惧”心理,就会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