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药业违规受到财政部处罚怎么办(天方药业违规受到财政部处罚了吗)

栏目: 健康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317

证券民事赔偿的生动案例告诉我们,有远见的投资者积极参与股市维权,不仅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对于打击违法行为、震慑潜在诈骗分子、化解我国证券市场诚信危机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股市同样值得称道。

案件涉案金额近10亿元

天方药业违规受到财政部处罚怎么办(天方药业违规受到财政部处罚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财政部河南专员公署对天方药业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显示,天方药业存在6项违法行为,如多栏少缴费用税款、将贴现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虚构交易开具最高9.3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等,天方药业案涉案金额近10亿元,占总金额的1/3。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远远超过净资产,使其在被处罚的公司中“脱颖而出”。

证券虚假陈述的主要形式是财务数据虚假记录,天方药业也加入了虚假财务记录的队伍。其财务违法行为被记载在披露文件中,导致信息披露失真,违反了《证券法》号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内容”的行为。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条款。鉴于财政部特派员公署已对天方药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认定和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下发的第《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号,投资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据此向天方药业提起诉讼。证券失实陈述赔偿诉讼寻求法律手段来弥补由此遭受的损失。

投资者受损范围

从1933年的《证券法》到1988年的《市场欺诈行为训令》,美国用了50年的时间才确立了“市场欺诈论”。只要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欺诈行为,投资者就无需证明股票交易依赖于虚假陈述。我国的《若干规定》借鉴了这个理论。第十八条规定,只要购买了虚假陈述的股票,且股票交易时间符合虚假陈述实施日、披露日或者更正日等多个时间点的要求,成为因果关系。符合索赔条件。这是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突破,赋予了受伤投资者索赔的权利。

《检查公告》显示,天方药业的虚假陈述行为始于2009年年报,2009年年报披露日2010年3月16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检查公告》天方药业虚假陈述首次在全国媒体曝光,其公告之日2011年10月11日,正是该虚假陈述被揭穿之日。因此,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10年3月16日至2011年10月10日期间买入、2011年10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方药业股票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经过。也就是说,截至2011年10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天方药业股票的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

调动民间监管积极性

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化解证券市场诚信危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首先,天方药业应加强自律,真正按照法律规定和自行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行事。《检查公告》明确,针对天方药业的违法行为,财政部河南专员公署依法作出决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天方药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目,并缴纳相关税费。但我们查阅该公司所有公告后发现,天方药业并未提及任何有关受到行政处罚或需要整改会计账目的事项。它有义务向投资者提供完整的相关事实说明。以及具体的事实。

其次,在保护投资者方面,虽然金融部门将索赔所需的政府文件从不公开调整为按要求公开,但我们仍然希望行政处罚文件能够像证监会处罚那样毫无保留地公开。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投资者的诉求。只有追究民事责任,鼓励受损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才能调动民间监管的积极性。证券欺诈行为受到证券市场内部巨大而有效的监管,这是任何行政监管执法部门都无法比拟的。只有股市维权形成债权市场,才能激励参与者维护市场秩序,才有动力实现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社会正义。

我认为,依靠证券民事赔偿制度治理证券市场,最大的困难不在于政府,也不在于司法,而在于投资者的维权意识。隐蔽性证券欺诈没有面对面进行,法律知识普及相当缺乏,信息披露和对称性还远远不够。时至今日,中国仍有相当多的股票投资者不知道自己还有自己神圣的权利: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他们遭受损失,他们可以要求赔偿。只有在有远见的投资者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索赔队伍,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潜在的诈骗者闻风丧胆,我国证券市场才能规范发展。如果股市维权理念深入人心,虚假陈述等欺诈行为将不再是证券市场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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