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虚假陈述怎么处理(国药一致虚假陈述怎么办)

栏目: 健康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12

记者获悉,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本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国华收到多位股东委托,将就国药一致虚假陈述向法院提起诉讼。2011年10月12日,财政部驻深圳金融监管专员公署对国药一致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多项违规行为。为此,财政部对国药一致作出行政处罚。

起诉数千名股东的权利

国药一致虚假陈述怎么处理(国药一致虚假陈述怎么办)

2011年10月19日,国药控股一致发布《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和公司整改情况的公告》。随后,不少股东就此事咨询了著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本木环保局局长刘国华。

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条的规定,投资者声称因虚假陈述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对虚假陈述的行为人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财政部已就此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管辖本案的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投资者只需在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期间买入国药一致股票,并在2011年3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就会产生投资差价。损失,符合起诉条件。”刘国华律师表示。

数据显示,2011年3月,国药一致流通股.75万股,股东人数逾万。根据股价差距和流通股数量,刘国华律师估计,有权提起诉讼的股东人数可能有数千人,股东将蒙受损失。损失金额可能达到数亿美元。但由于目前事态紧迫,部分投资者因时间、经济成本等原因,主动或被动放弃了起诉。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受伤的投资者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就此要求赔偿。

“获得赔偿的机会更高”

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已有约60家上市公司被列为被告,其中包括不少知名上市公司,如东方电子、银广夏、海信科龙等。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万名股东起诉上市公司,要求其虚假陈述,涉案金额超过12亿,以及此类结案案件),80%以上股东通过和解或判决获得现金或股票补偿。因此,与很多其他类型的经济案件相比,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胜诉并获得赔偿的机会非常高。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21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号文,强调:保障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发展。各级人民法院要从保护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出发,积极研究妥善审理涉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机构、上市公司、投资机构欺诈上市、虚假披露。严厉打击因违法违规引发的其他民商事纠纷,消除危害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刘国华律师介绍,2012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件”中,陈彦军等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件”。诉浙江杭萧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失实陈述赔偿纠纷系列案件排名第一,为最高人民法院从今年一月起两年内全国法院审结完毕的调解案件中选拔的案件1、2009年至2010年底,供全国法院借鉴。这也清楚地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待类似案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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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确定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基准日和基准价?

广东本木环保局:投资差额损失计算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被揭发或更正后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限,以便将向投资者支付的赔偿限制在造成的损失范围内通过虚假陈述。规定的期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基准日是自虚假陈述披露之日起至受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交易量达到其可交易部分100%之日止。就本案而言,由于国药一致股票2011年3月22日至2012年2月15日期间累计换手率略高于100%,因此2012年2月15日应为基准日。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基准价格按照虚假陈述披露之日至基准日的日均收盘价计算。基准价应该是26.64元。

2、投资者如何计算自己的投资损失?

广东本木证券交易所: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在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2011年3月22日2月15日之前卖出股票,2012年按实际售价计算投资差额损失;如果在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2011年2月15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至今,则投资差额损失按底价26.64元计算。

即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以36.64元买入1万股,2011年3月22日至2012年2月15日以29.64元卖出,投资差额损失为7万元;如果该股票在2012年2月15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至今,则投资差额损失为10万元。

因此,投资者只需在2010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2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1年3月2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且有投资差额损失,即可申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范围以投资者因虚假陈述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投资差额损失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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