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十大违法药品广告案例(2007十大违法药品广告案例分析)

栏目: 健康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533

《2007十大违法药品广告》号文章是《健康时报》查阅、核对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及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1600多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号文章后获得的。2001年,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核查,最终形成了这份优中选优名单。

我们衷心希望名单上的相关企业能够在2008年为公众安全、有效地用药,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起码的社会责任。

2007十大违法药品广告案例(2007十大违法药品广告案例分析)

脑心安胶囊1粒

通化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脑心安胶囊”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违法广告837条,连续两期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缔,辽宁等21个省被取缔、安徽、江苏、上海、内蒙古。共65批次《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被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名单,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7年,江西、湖南、江苏、湖北、陕西、河北、云南、甘肃等8省食药监局先后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责令“脑心安胶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或在某些地区。

2舒筋健药丸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陈李济制药厂生产

已在浙江、北京、新疆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违法广告844条。已被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69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已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先后被湖北禁用,江西、新疆、宁夏、河北、江苏等6个省区药品监管部门已七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2007年,“舒筋健药丸”被河北、新疆、浙江、山东、福建等省区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并给予药品食用警示向社会和公众发布。

3芪血和胶囊

陕西莫米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芪血何胶囊”因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或未经批准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在辽宁、陕西、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缔。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总局共列出《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号问题44项,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7年,“芪血和胶囊”被湖北、陕西等4个省区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2007年,它被云南、山西、山东、江苏等六省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后,市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4粒复方海蛇胶囊

浙江航康海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复方海蛇胶囊在北京、重庆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非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或未获得审批的虚假广告,被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缔。直辖市。共51批次《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被食药监局列名并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7年,“复方海蛇胶囊”被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曝光为“十大典型违法广告”之一,并被列入“禁止广告”。1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典型违法广告公告》发布已停止;截至2007年12月,北京、陕西、甘肃、山西等7个省、自治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暂停销售。

5紫灯胶囊

云南龙发药业有限公司出品广告招牌:楚雄老铺云堂药业有限公司、昆明老铺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因发布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违法虚假广告,被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47期查处名单包括北京、浙江、内蒙古。

2007年4月,“紫灯胶囊”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杭州下架查封;2007年9月,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截至2007年12月,云南、江苏等6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在全省或部分地区暂停销售。

6粒精制冠心软胶囊

吉林省永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精制冠心软胶囊”七次被新疆、陕西、河南等6个省区监管部门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药品食用警示社会和公众。截至2007年12月,“精制冠心软胶囊”已被湖北、山西、安徽等5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暂停销售。

耳油7滴

沉阳华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广告名称为“侯医生滴耳油”

2007年,滴耳剂在北京、陕西、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或未经批准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食药监总局取缔13个省、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收录《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号34期。截至2007年12月,广西、北京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8复方青蒿喷雾剂

昆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复方青蒿喷雾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陕西、浙江等15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共39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号。2007年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2007年,“复方青蒿喷雾剂”被安徽、海南等六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执法措施。

9喘痛宁颗粒

黑龙江吉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2007年,“喘痛宁颗粒”被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列为“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和公众发出药品消费警示;截至2007年12月,已被海南、北京、内蒙古、云南、河南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销售。

10甘露聚糖肽口服液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

因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天津、海南等17个省市发布违法广告654次。先后被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57期查处处罚名单;先后被河北、湖北、江西、河南等4省药监局查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在全省或部分地区暂停销售;2007年,四川省、广东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被列为“典型违法广告公告”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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