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三大目录(中国三大药品)

栏目: 健康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529

全国工商联昨天提交的提案指出,现行《药品目录》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让医生别无选择。建议整合现有的三个《药品目录》,建立涵盖品种广泛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时,通过报销比例控制医疗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建议一:

国家药品三大目录(中国三大药品)

整合三大药品目录

目前,我国与医疗保障支付相关的“药品目录”共有三个:一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指能够满足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目前药品有307种,其中西药205种。中药102种。二是国家《医疗保险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现有药品2151种,其中西药1164种,中药987种。《医保目录》包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所有药品。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录》,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报销的目录。由省级地方政府确定。目前还没有国家级的《目录》。

提案认为,三个目录造成部门分散、资源浪费、管理困难。而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范围太窄、限制太多,医生和患者的选择权太少。可以考虑逐步整合三个目录,建立涵盖门类较广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给予医院、医生和制药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建议2:

取消药品加价政策

提案认为,“看病贵”本质上就是吃药贵,应取消现行的“药品加成率控制政策”,让企业回归市场。

“药品加成率控制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控制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价格和药品加成率来控制药品零售价格的政策,包括15%标准加价、零加成率、差别加价等政策。提案认为,现行的“药品加成率控制政策”使得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价格越高盈利越多。在政策的反向激励下,医生开出更多、更贵的药品,可以让医院获得更多的药品加成收入。同类药品的进货价格极高,加价收入越高,医院收到的就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医生收回扣的现象更加严重。

提案提出取消15%的加成,实行国家只控制药品最高零售价并动态调整的政策,将采购权归还给医疗机构。如果医院低价采购药品,医生就无法超量开药,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集中度。这也将有利于政府利用市场机制获取真实的药品价格信息,据此制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建议3:

利用报销比例调节药品价格

提案提出,完善报销机制,用“报销比例”来控制和规范医疗费用,形成制衡、共赢。也就是说,药品定价权交给企业,报销比例权交给国家,自主选择权由医患共同掌控。

国家对不同价格的药品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同样的药品,越贵的报销率越低,越便宜的报销率越高。如果产品价格定得高,报销比例就小,患者自付费用就高,销量也上不去。这样,国家不需要花太多的钱,却可以给医生和患者更大的选择,也可以促进新药的研发。由于新药具有差异化、高尖端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可以定价较高,很容易成为医生和患者的首选,实现新药研发的高投入和高回报。

提案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要充分市场化,管理严格法制化。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测评价制度,定期调整和扩大目录,实现动态管理、增减品种、适应适用疾病和病情变化。不仅要淘汰质量高、价格高、疗效不准确的药品,还要增加患者需要、医生认可的药品。基本药物实行多家企业生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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