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召开发布违法广告企业行政警示会,对全国30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产品的企业给予行政警告,涉及10种药品和13种医疗产品。责令停止医疗器械等33个产品、10个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在对违法广告监测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从2014年发布的违法广告中筛选出违法情节,并继续发布2015年第一季度出现频率较高。严重产品33个,涉及企业30家。
这33款产品的违法广告情况如下:未经批准进行非法广告或篡改批准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或保证;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冒用医学科研机构名义或者利用专家、患者的姓名、图像证明疗效,进行虚假宣传。这些广告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广告发布秩序,给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风险。这些广告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后,该公司仍继续发布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违法广告。
此次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违法案件中,通化吉通药业生产的强力脑心康胶囊据称主要功效为“活血化瘀、宁心安神”。主要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头痛、头晕、神经衰弱”,但其广告称“一盒可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心绞痛、心律失常在7至15天后完全消失”。使用后,偏瘫患者恢复意识,可以下床行走。”是欺骗、严重误导吸毒者的典型事例。
天津开发区天光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天光牌盐藻天然胡萝卜素软胶囊”,标签上写着“免疫调节”,广告上却写着“每天2粒,有益于高血压力、糖尿病、心脏病、脑血栓后遗症、前列腺等多达500种疾病,不吃药就能治愈。”湖南乐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龟蛇酒”,标签为“龟蛇酒”,其功能主要用于“老年人体弱、头晕、腰膝酸软、小便频数”等。但其广告却声称“治疗肾虚、前列腺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疾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为维护广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对30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给予行政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被警告企业持有的所有广告批准文号将被依法吊销。请上述企业在今后的产品广告中严格遵守《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产品广告管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广告投放符合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加大对受到行政警告的企业广告发布的监督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由工商部门联合查处,并列入违法广告、失信名单。列出肇事者名单,联合多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让其“一处不忠,处处受到约束”。同时,加大对生产场所的飞行检查和产品抽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