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心理辅导站在大学是属于什么机构?
心理辅导站在大学属于一个行政机构。心理辅导站里面的心理老师也都是学校雇佣的行政岗位人员,跟指导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是差不多的。
通常非重点大学的机构才叫心理辅导站,重点大学通常叫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是非重点大学只有几位心理老师,这些老师通常都是刚毕业的心理学研究生,没有任何咨询经验,实践水平较差,最好的也就是一个知心大姐。
而重点大学因为有心理学专业,所以他们的心理指导中心除了有专职辅导员还有心理学教授助阵。这些教授有一部分在外边兼职也做心理咨询,所以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在他们的带领下,心理中心辅导员的水平也跟着水涨船高。所以重点大学的心理机构往往能起到更大的作用。可是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来说,我还是建议你寻找社会的心理咨询师。
第一,社会的心理咨询师由于体制之外,没有稳定工资,他们的收入完全得益于服务好来访者,所以年头较老的社会心理学机构往往水平都不错。
而学校的心理老师由于干多干少都是一个钱,所以年轻的还会有点热情,年老的往往就得过且过。那些大教授由于在外边咨询很赚钱,在学校咨询免费,所以他们往往也没有很强烈的责任心。他们在外头是全力以赴,在学校就是尽力而为。
第二,学校的心理咨询师由于受雇于学校,所以他们无法遵守保密原则,一定会将学生的秘密泄露给校方及家长,而校外的社会心理机构则通常不会出现此类情况。
其实有一个非常扎心的真相就是,学校雇用心理老师,并不是全为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更主要是为了排查出有问题的学生,及时通知其家长,尽快让其就医或者休学。这样学校就可以减少极端情况的发生,防止学校的声誉受损。
跟学校的心理老师说心里话是极其危险的,他们很可能会上报给学校并通知家长,最后搞到全学校都知道你有病。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个老师都这样,也有少数老师宁可违背学校的要求也要保护学生,但是这样的老师实在是太少了,你只能先试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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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