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三个转变(三年医改)

栏目: 健康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414

城乡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86岁,比全国平均水平76岁提高2.86岁。辽宁省现有注册全科医生5793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37人。8月26日医改以来,医院医疗收入占比从20%提高到2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从2008年医改前的40.4%下降到35%以下,是近二十年来的最低水平。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生计生委介绍情况。

医改三个转变(三年医改)

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37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初步建立了分级诊疗体系,80%以上的居民可以在15分钟内到达最近的医疗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覆盖1690万人。全省注册全科医生人数达到5793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37人,比三年前的0.4人增长了三倍。通过医疗团体、远程医疗协作网络等医疗联盟的发展,人们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目前全县医疗救治率达到82%。今年8月26日零点,全省同时启动药品零毛利销售。鼓励社会办医院,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比例由12%提高到19.5%。建立由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紧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始按病种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患者医疗负担持续减轻,住院费用报销率达到75%左右。发挥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健康扶贫中的重要作用,收治重大疾病患者14万人次。

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8.86岁

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到14项。在IIA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康白皮书发布制度。城乡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8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4.14%。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诊所均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居民健康卡发放量突破1700万张。

全省医疗养老机构已签约综合医疗养老机构219家,床位总数近3万张。

医疗费用增幅由11%下降至5%

下一步,辽宁省将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全额预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鼓励实行与疾病诊断相关的团体付费方式。全省公立医院药品配药比例下降至30%以下。健全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

据省卫生计生委介绍,今年8月26日零时,全省356家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利润销售。运行三个多月以来,优质医疗服务供给量增加,更多高级职称医生提供门诊医疗服务,群众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比例明显提高。患者医疗费用和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医疗服务的合理性逐步体现,实现了“一增七减”的目标。“七降”主要是药品价格下降、检验检查价格下降、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下降、医疗费用增速下降、平均就诊时间下降患者住院时间延长,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患者医疗负担持续减轻。“一升”主要是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如诊疗费、手术费、针灸、按摩等。

药品采购方面,9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两票制”。流通公司向医疗机构发放药品),进一步压榨药品价格,从而降低药价虚高,减轻患者用药负担)。通过与城市医疗机构联合议价、网上限价采购药品,药品平均价格下降24.74%,检验项目下降8%至50%。%,CT平均下降10%,大型医疗设备MRI平均下降22%,全省公立医院药品占比从40%下降到32%。医疗费用增速从11%下降到5%。患者平均住院时间从11.2天下降至10.6天。医院医疗收入占比由20%提高到2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从2008年医改前的40.4%下降到不足35%,这也是近二十年来的最低水平。

辽宁省还将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实现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庭医生。确保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2至3名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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