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实施新生育保险制度了吗(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

栏目: 健康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616

11月24日,东莞市社保局宣布,东莞自12月1日起实行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对已确认就医并按照规定接受治疗的参保人员,其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可全额报销,可在医疗现场完成结算报销。参保人员在产假期间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全面提高。

去年,东莞有2.7万人报销了生育保险。新制度实施后,本地户籍的适龄城乡居民也将纳入参保范围。所有保费均由财务部门缴纳,享受与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预计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将超过500万人。原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参保人员,自12月1日起完成体检确认手续后,即可享受新的生育保险待遇。

东莞将实施新生育保险制度了吗(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

生育保险实现城乡一体化

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将把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与原有生育保险政策衔接,东莞将把在东莞市户籍的广大城乡适龄居民纳入东莞市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保险是指在本市有户籍、法定结婚年龄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农民可享受与职工类似的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费全部由政府缴纳,不由个人缴纳。

东莞市新增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分娩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员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休假天数计算。

对办理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

根据东莞市新生育保险制度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方可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每位参保人可以选择本市任意社保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办妥体检确认手续后,可按规定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应当先行预缴,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补贴并提供所需信息。标准按照本市同级医院结算标准或标准的70%-50%缴纳。低于标准的按实支付,超过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医疗确认手续,东莞市将对生育保险办理工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参保人员可凭相关信息直接到选定的医疗机构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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