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号文,要求切实加强医联体建设中的中医药工作,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资不减少力度不弱、保障有效、中医医院带头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对加强中医药工作在医联体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强调“三不”,即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撤销、变相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功能定位,不得建设传统中医医院。中医院决不能因为各种原因而被削弱。
《通知》建议推动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具体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在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中,鼓励县级中医院牵头建立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二是在网格化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中,鼓励成立以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或代表辖区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院为牵头的医疗联合体,组建医疗联合体。与本地区县级中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方式机构。三是在专科联盟建设上,鼓励代表国家、地区、省级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组建中医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辐射和带动专科水平的提高。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能力。四是加强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加快智慧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资源向基层推广。
《通知》还提出加强县级中医院能力建设。到2020年,500家县级中医院达到县级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90%以上县级中医院达到县级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医药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同时,要认真履行政府办公立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和投资责任,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投资优惠政策,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资不减少、不增加。薄弱环节,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