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记者27日从重庆市政府网站获悉,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为增加医院议价能力和采购低价药品的积极性,通知称,医院采购价格中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将奖励给医院,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将奖励给医院。高于医保缴费标准或限额的,由医院承担。
通知明确,医保对部分临床必需紧缺药品实行集中带量采购。市卫生计生委明确短缺药品品种,医院向市社保局申报年度使用量并委托采购。市社保局委托重庆药品交易中心实施采购,并监督买卖双方签订三方合同。医疗保险基金缴费结算。
对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常用低价药品,分批上网、分步实施,避免暴价短时间内增加。医保支付限额根据调整后的网络价格设定、限额结算,并根据批次低价药品入网进度同步实施。
对于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或限额由医院根据其在外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平均水平自主确定。上年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价格。招标、谈判采购。医院采购价格中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奖励给医院,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或限额的部分由医院承担,增加了医院的议价能力和积极性用于购买低价药品。
此外,我市还将完善药品交易体系。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均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采购。我市将进一步探索“平台交易带量采购”新交易机制,打造集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医药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