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推动改善民生取得更好进展作出部署。
医药产业关系全民健康,市场需求巨大,是各国的重要产业。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对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健康中国建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是瞄准群众迫切需求,加强原研药、首仿药、中药、新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研究创新,加快多发病重大药品生产以及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罕见疾病。工业化。支持国内专利原研药和品牌仿制药的国际注册和认证。
二是健全安全评价和产品追溯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特别是提高基本药物质量行动。探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推动药品生产过程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三是结合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审评审批。完善财税、价格、政府采购等政策,探索利用产业资金支持医药产业化和新产品推广。支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培育龙头企业,解决行业“小碎片化”问题。
四是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逐步理顺医药耗材价格。建设国家药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价格、质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会议还明确了中医药的五点:
一要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和探索,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古籍文献,加强师对师教育,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中医急救和防病救治能力。
二要推动中西医结合,探索利用现代技术和产业模式加快中医药发展。加强重大疑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和新药研发。完善中药标准体系,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种植。
三要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保障社会办和政府举办的中医药医疗机构在执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四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推广“互联网+”中医药。
五要加大对中医药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增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成药品种数量,更好发挥“保基本”作用。加强中医药理念研究和推广,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和传播普及。
会议认为,扩大开放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升级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更加重要的是坚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推动货物贸易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可以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培育经济新动能、带动就业。
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等10个省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该项目贵安、西咸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探索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发展模式、便利化等八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准入。为此,必须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
一要推动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政策的企业范围从服务外包扩大到其他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企业收入减按15%职工教育经费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应在税前扣除。
二要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给予财政贴息。
三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对试点地区认定的技术先进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