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拟结合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违规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探索完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打击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
《通知》要求针对不同监管对象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打击,落实相应措施。对于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其服务特点进一步确定监管重点。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割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挪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调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捏造医疗服务、伪造医疗证件和账单、挂床住院、盗用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盗窃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利用社保卡套现或获取药品、耗材等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基金审计不全、合同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疗保险待遇、违规支付医疗保险等问题。费用,以及内部人员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通知》建议全面开展智能化监控工作。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选择一批积极性高、信息化基础好的地区开展智能监护示范点建设。各地要以此为抓手,推动全国智能监控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