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拉面安全吗(味千拉面负面新闻)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35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式快餐“味千拉面”最近有点麻烦。它并没有告别“骨汤门”的麻烦,又迎来了新的麻烦。就在昨天,上海市质监局向中国之声证实,味千拉面去年5月因在面料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被上海市质检部门罚款78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有义务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但味千拉面并未在年报或其他公告中披露这一信息。那么,这是否构成故意隐瞒涉嫌违法行为呢?味千拉面什么时候才能给大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味千拉面安全吗(味千拉面负面新闻)

上周,记者在百度贴吧意外发现,一位名叫王成江的网友在网上爆料,味千拉面面料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丙二醇,使用量超出国家允许值20%。次。这位自称是味千拉面前中层经理的举报人表示,他已向上海市质监局举报了这一情况。经过多方努力,昨天,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厅主任赵阳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赵阳:2009年5月25日,市质监局所属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接到质量热线举报,称龙头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味千拉面”包装面条含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不能添加的山梨醇,且外包装标签上未注明。丙二醇的添加量为4.2,山梨糖醇(液体)的添加量为4。经核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面制品,而丙二醇可用作稳定剂和凝固剂。

接到举报次日,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面粉产品成分记录显示,确实使用了“山梨糖醇”。丙二醇的使用量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赵阳:2009年1月,该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扩大“山梨醇”使用范围时,明知“山梨醇”使用范围不包括面粉制品,但仍继续扩大“山梨醇”使用范围。其生产和销售的面粉产品中添加了“山梨醇”。2009年5月至2009年5月,非法生产面粉制品458万余包,共计约160万公斤。销售收入2452.8万元,净利润39.33万元。

山梨醇是一种无毒甜味剂,也是良好的保湿剂和表面活性剂。但在卫生部于2010年1月4日发布公告扩大批准的20种食品添加剂范围和用量之前,湿面产品中不允许添加山梨醇。

于是,2009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味千拉面非法添加山梨醇一案。2010年5月6日公开审理,最终判决对味千公司处以罚款78.66万元。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厅主任赵阳:

赵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号第四十四条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9.33万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罚款39.33万元。

或许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说,百万元以上的罚款根本不值得讨论。昨天,记者向味千拉面公司求证该消息的真实性。味千总部总经理办公室和投资者关系部对外公关部等三个部门无人知晓,此事处理仅一年前。

味千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您有义务报告影响味千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事件关于公司;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认为,作为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诉讼及终裁应在公报中披露:

孙涛:并不是说公司所有的情况,比如被调查、被处罚等,都必须公布。这取决于对公司的影响。这些事项不一定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但另一方面,有些事情可能规模不是很大,但会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本案中,香港联交所要求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进行披露。在公司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下一步应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协商,征求其意见,以决定是否进行信息披露。

记者发现,味千拉面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目虽然有公告和通函栏目,但未找到与本次事件相关的公报。是否已发布公告但相关信息未及时上传或港交所同意不通知?面对记者的提问,味千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没有给出正面回应。

负责人:我不知道公报里有没有。我们现在一般不接受采访。如果您有什么话要说,可以说出来,我们可以写下来。

北京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表示,上市公司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隐瞒关联关系等方式逃避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的,将受到处罚。

孙涛:如果上市公司或其管理层故意隐瞒且未按照要求披露需要披露的信息,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可以采取措施,包括针对上市公司。对管理层进行公开谴责,责令上市公司及管理层改正。如果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违反香港监管法律,香港监管机构和包括投资者在内的股票市场参与者可以对这些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进行处罚。公司和管理层提起诉讼。一旦这些上市公司管理层被法院定罪,这些人一入境香港就会被香港执法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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