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划财务司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支持建设1814所县级中医医院和民族医院,每家补助200万元;支持西部地区58所地级民族医院和88所地市级医院。对中医医院建设,每家医院给予400万元补助。其中,中西医结合医院34所,民族医院共261所,涵盖12个民族医学类别。
按照“突出重点、填补空白、做好必要工作、适度改进”的原则,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市县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的医疗设备条件,加强中医医院、民族医院自身设备的更新和维护。装修和建设。其目标和使命是结合当地病种谱和项目医院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和促进基层中医医院中医服务能力的提升,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中医服务的需求。
从项目分布区域来看,支持的医院集中在中西部地区。预算和补贴范围较大的前三名地区分别是:四川省,支持医院183家,预算补贴3.98亿元;四川省,支持医院183家,预算补贴3.98亿元。河北省支持137家医院,预算补助2.74亿元;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医院120家,预算补助2.8亿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务司负责人指出,本项目设备采购必须按照招标采购办法进行招标采购。省可在摸清设备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形成一揽子设备招标采购计划和清单。或者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财政部门要沟通协调,尽量避免和减少设备招标采购造成的损失。部门还要求,项目配套医院应优先采购中医、民族医诊疗设备,中医、民族医设备采购费用不低于采购总额的30%成本。对于已启动中药房建设项目的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和民族医院,中药房设备和煎房设备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其他医院必须将中药房设备纳入采购范围。
据介绍,该项目资金已经拨付,各地正在开展预算执行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8月15日前完成设备采购需求摸底调查,8月31日前进入设备招标采购流程,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招标采购,设备采购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12月期间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