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有关工作进展汇报)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787

自2015年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切实发挥“先锋队”和“排头兵”作用,敢于实践、创新,在重点改革领域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成效。率先垂范,形成榜样。值得称赞的亮点,为全国医改深入发展贡献了实践经验。

一、总体情况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有关工作进展汇报)

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综合医改工作。概括起来,有五个突出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均由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在江苏,书记和省长担任双组长。福建、陕西、宁夏等地,由书记担任组长。重庆将医改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工程。市长被任命为特殊小组组长,其标准高于其他特殊小组。二是加强三地医疗机构联动。福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意见》号文件,进一步提炼总结现有改革经验,并用政策和制度予以巩固和深化。在新一轮省级机构改革中,安徽将医改涉及的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划归副省长负责。浙江、湖南、重庆、四川等地明确有一名省级领导负责卫生医疗保障部门工作。三是强化创新突破。在推进医改规定行动的同时,各试点省份主动作为、积极行动,重点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医疗等五大体系建设。督查,结合全省实际“加大”可选动作。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各试点省份将医改工作纳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要求,加大专项督导考核力度,督促医改政策落实。浙江将深化医改关键指标纳入健康浙江考核,对地、县级政府进行考核。青海在省委组织部设立考核办公室,将综合医改进展情况纳入各市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范围。宁夏将综合医改关键指标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成效考核。五是强化惠及群众。各试点省份改革完善并重,出台一系列便民惠民举措,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浙江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一次就诊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健康红利。

二、工作进展

有序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立。试点省份以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医疗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湖南、四川等地县城就诊率已达到或接近90%,福建、宁夏等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就诊人数同比增长10%以上与同一时期。一是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各试点省份通过加强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绩效考核等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推进县级医疗共同体建设高层文件,将39家县级医院、170个乡镇卫生院整合为27个医疗共同体,并明确权利清单以及医学界各单位的职责。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层级分散、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脱节的局面初步扭转。福建省已在41个县设立综合医院。三明市医保部门与医联体及10家县综合医院签署协议。按照“全额预付、超支不补、盈余保留”的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逐步走向健康化服务。换到中心。全省社会办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比例超过20%。二是扎实细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试点省份将从完善配套政策入手,建立家庭医生激励机制,落实签约居民优惠政策,确保一签一履,推动基层服务模式转变。上海切实落实签约居民优先转诊、双向顺畅转诊、慢性病长期处方、上级医院处方延伸等优惠政策,吸引群众报名。截至目前,区级医院和社区门急诊总量占全市总量的60%,降病人数效果初步显现。安徽将高级护士社区转移试点范围扩大到铜陵、淮北等城市。利用大医院优质护理资源,加强重点人群慢性病管理。试点地区高血压控制率提高到70%以上。三是加快推进远程医疗。试点省份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通过远程医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宁夏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了远程会诊、影像、心电图等多种远程医疗应用。四川已将远程单科会诊、多学科会诊等8项医疗服务纳入收费项目。根据服务类别和医师级别的不同,远程问诊和门诊费用在20元至300元不等。四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各试点省份将大力推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作为推进分级诊疗的基础工程。陕西实施“三万”工程,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招收1万名医学本科生,培养1万名县级医疗机构学术骨干,培训1万名乡镇卫生院医生。重庆建立了单独的全科医生职称评价制度,实现了初级和高级职称“零”的突破。江苏逐步将基层高级职称职务比例提高到15%。全科医生不受本单位高级职位数量的限制,可以越位聘用。开展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评选活动,共评选2500人。省、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至4万元的专项补助。

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试点省份重点构建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经营的新机制和协调、制衡、促进决策、执行、监督的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治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启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一是加强党的建设。试点省份提高政治站位,公立医院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上海将党建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权重为6%。浙江全面启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重新任命了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等5家医院党委书记。二是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各试点省份按照全省消除药品加成补偿方案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加快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逐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上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使公立医院整体补偿率达到92.41%。对调价补偿率低于85%的医院,各级财政给予补助。2018年,49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再次调整,初步建立健全了基于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的动态价格调整机制。重庆市采用“一院一表”计算医院补偿。在价格补偿的基础上,市财政将按每家医院底线的90%进行补偿。四川2018年明确,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省级公立医院148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是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安徽巩固和完善公立医院人员流动池制度。通过聚合分散、闲置的存量人力资源,安徽形成了全省公立医院可调节盈缺的人员流动池。已为190家公立医院批准流转池业务和社会化人员人。从业人员人,累计新增事业单位和社会就业岗位10万余个。湖南5家改革试点医院核定人员总数较原编制增加4653人。新进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在岗位招聘、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原定人员同等待遇。四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各试点省份积极落实“两个许可”要求,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江苏南京等8市发文调整绩效工资总额,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其中,南京市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调节水平提高到公立机构现行水平的230%。湖南明确公立医院工资水平可达到当地其他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倍。福建全面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度。省、地级和70%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由政府承担。改革医院工资总额考核办法,对所有在职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激励绩效工资实行统一总量管理。实行公立医院内部配置自主权。五是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上海、湖南等省份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以医院功能定位、职责履行、成本控制、运营绩效、人才培养、公众满意度为重点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福建省对省级公立医院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将考核指标分为五类。级医院)。考核结果涉及工资总额、医疗保险缴纳、医院审核评价等。

不断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省份夯实底线、补短板,不断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巩固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的基础上,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上海推广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长期护理保险正在全市试点推广。截至2018年9月,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5.7万人,累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近228万人次。湖南通过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拓展服务领域、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重庆扩大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推出困难职工会员帮扶。目前,已覆盖891,000名员工。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实行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化、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江苏将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并逐步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疾病门诊纳入按病种定额付费范围。福建、浙江、陕西等地开展了基于疾病诊断相关群体的征缴试点。福建三明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实行国家C-DRG收缴,病种达到796个。三是扩大医保便民惠民效果。全面落实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覆盖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个县至少有1个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构。陕西不断完善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者异地就医登记工作,实现县域医保结算服务“一站式”及以下。上海、江苏、浙江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推动长三角地区跨省份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进一步提高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水平。异地就医。四是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重庆建立健康扶贫医疗基金,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为主,医疗救助、扶贫医疗基金、健康扶贫医疗等为补充的健康扶贫“七条保障线”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青海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90%。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8万人。新增重病救治类型19个,已救治3568人。五是加大医保资金监管力度。福建开展打击诈骗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200万元以上,追缴医保基金3174万元。陕西、湖南等地将医保基金监管从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

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各试点省份从药品生产、采购、流通、使用全过程着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湖南发文明确三级、二级和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用量分别不得低于药品总量的25%、40%和70%,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规定。提供基本药物。重庆市各区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纳入药品采购联合体,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二是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上海继续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组织完成新一轮29个品种药品带量采购,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0%以上。继续探索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发展。江苏以地市为单位推进除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外的所有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平均降价幅度达到30%。陕西牵头四川、宁夏、青海、湖南等15省成立高值医用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实行采购数据共建共享,制定实施省际抗癌药品采购联盟协议,实施新的进口抗癌药物采购价格。其中,陕西收购价格比全国最低价低7%-12%。三是推动药品购销“两票制”实施。各试点省份均印发了药品购销“两票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两票制”。重庆推进“两票制”电子追溯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推行“两票制”电子监管,对“两票制”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化监管。福建省医保直接结算药品费用,药品支付统一结算率为73.4%,最高降幅为80.9%。江苏组织各地检查“两票制”政策落实情况。四是强化紧缺药品供应保障。各试点省份建立了药品短缺监测预警机制和应对机制,部门联动,保障短缺药品供应。青海对价格过低的常用低价药品重新遴选协商价格。重庆将药品短缺哨点监测点扩大到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流通生产企业,药品短缺信息网上报告平台与国家药品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此外,各试点省份积极推进仿制药供应保障和使用,将17种国家协商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各试点省份着力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技术不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上海整合卫生信息网、人口计生网、医疗网、医保网等网络,建立上海健康大数据中心,形成基于大数据的健康全行业监管体系。重庆开展“民生监管和过度诊治”专项整治,将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大型设备检查率、辅助用药等指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四川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平台,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全省22个协调区全部实现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安徽对部分城市公立医院开展“双百”综合评价,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医院管理和成本控制两类,每类满分100分。青海组织32个省级专业质控中心对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在内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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