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组结束在云南省的检查验收工作。督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在27日召开的督察反馈会上表示,云南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专项整治成效显着。
记者了解到,云南根据当地群众饮食特点,制定了特色食品质量标准。质检部门制定发布了《鲜米线》《普洱茶》《豆腐皮》《鲜面条》等18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药品监管部门正在修订。在《云南省中药材标准》《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彝族、傣族药物制定了《云南省中药材标准》。曲靖市制定了《宣威火腿质量监管办法》,昭通市制定了《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管理办法》;云南省制定了白酒、辣椒、鲜粮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要着力解决生产环境条件和卫生条件,使其规范化、管理化。
此外,为了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填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工商部门还印制了中文、傣语、景颇族三种语言的填表说明,统一印制为少数民族群众填表。小摊位、小商店、小杂货。准备相关表格和资料,帮助完善凭证和发票,建立台账;云南省还建设安全食品社区、安全小镇、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县等,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