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23日发布《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到2020年,以国家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建立健全市、县检验检测机构。总体目标是以一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建立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使检验合格检测能力基本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指导意见》提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四三二”层级结构模型,即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撑四级检验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检测机构;药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国家、省、市检验检测机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定位,强化了检验检测系统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的核心职能,凸显了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益属性。部署落实改革任务、强化硬件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检验检测科研能力、促进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六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要求。落实机构,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考核,推动四大保障机制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示,《指导意见》的制定发布,标志着总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顶层设计初步完成,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服务食品药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