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婚礼,被一次性餐具划伤手后,张先生近日将涉事酒店告上了法庭。近日,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酒店赔偿张先生医疗费和工资损失元。
张老师诉称,2015年5月14日,他到一家餐馆吃饭。由于他坐的座位上没有餐具,而他对服务员的呼唤也无人理睬,他只好去邻桌取餐具。随后,他的右手被餐具划伤。就医后,他被诊断为手部拇指伸肌受伤。此后,张老师不仅自掏腰包支付了医疗费用,还遭受了误工、误护理等经济损失。为此,他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酒店赔偿他余元的医疗费、交通费等。
庭审中,酒店方辩称,餐具外面覆盖着塑料薄膜,不可能将张先生的手指刺得那么深。张先生受伤后,酒店也主动将其送去救治。经查,张先生的要求过高,酒店只同意适当赔偿。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餐厅就餐,酒店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有义务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必要措施,对各种危险情况进行有效预警。可能发生在营业场所的情况。警告、指示、通知和保护等,防止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现被告未履行相应的安全义务,造成原告受伤,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未尽到安全防范措施,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工资损失等共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