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设价格管理委员会吗(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哪些)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141

卫生部近日发布《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号文,要求各级政府组织的医疗机构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建立由机构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和相关医疗物资采购供应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条例要求,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价格管理部门人员以及医疗、护理、医保、整治、整治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以及采购和供应。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医疗机构财务部原则上应当设立价格管理部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立独立的价格管理部门。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开放床位数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各业务科室应配备兼职价格管理人员。

公立医院设价格管理委员会吗(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哪些)

《条例》要求,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和奖惩标准,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讨论决定医疗机构收费管理机制等重大事项。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核算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参与购买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前的收费许可审核,以及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新技术、新疗法的审核。指导临床、医技部门正确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审核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根据政府药品价格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价格管理体系价格标准。定期上门问诊、检查住院收费等,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医疗机构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备案;公布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受理药品价格咨询、处理药品价格投诉等。

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药品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医疗机构还必须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收费清单制度、医疗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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