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污染事件有哪些(严重污染事件)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989

新京报讯近日,《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

征求意见稿显示,将邀请社会公众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同时,制定了特约环境督察和环保督察制度,要求环保部门为环保组织提供公益诉讼。方便的。

重大污染事件有哪些(严重污染事件)

确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原则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是环境保护部首个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总体办法,也是新《环保法》的配套文件之一。

今年年初,我国首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地方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实施。记者了解到,河北省的这一地方性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为环保部的措施提供了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参与河北省法规和环保部措施起草的专家之一严厚福表示,未来环保部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具体办法、修订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目前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可以在确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原则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项目环评更加关注公众意见

《办法》规定公众可以从六个方面参与环境保护,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因环境权、健康权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查处。

此外,新办法要求环保部门培育和引导环保组织参与有利于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或事项,也为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便利。

对此,严厚福表示,便利公益诉讼意味着地方环保部门或许能够提供环保组织所需的监测数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继文也表示,环保部此次举措有很多亮点,比如公众参与重大环境问题查处等。污染事件及信息公开的进一步要求。不过,他也提出,这种方法目前仅限于环保部。河北省的规定要加强研究,建议将其升格为国务院级规定,作为更全面的信息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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