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该不该定价(药品价格该不该定制)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71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药品虚高虚低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包括医疗机构主动调价、医保控费、生产经营监管、流通秩序等。

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国家药品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博士生导师邵荣看来,这实质上是各大部委在为药品价格造势。但药品价格涉及多个部委、多个实体之间的博弈。邵荣说:“现在国家发改委在谈招标,国家卫生计生委在谈医保缴费,这些都不是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招标中提到的公立医院国家发改委归卫生计生委管辖,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讨论医保支付的价格谈判,最终由卫生部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险缴费。”

药品价格该不该定价(药品价格该不该定制)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涉及定价等多个部门。据了解,药品出厂价由物价局管辖,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由卫生计生委监管,涉及医保的药品支付由医保局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督;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流通领域由商务部管辖;药品价格监管问题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管辖,有的还涉及国家工商总局。

当前,医改正进入深水区,需要各方协调配合。2016年两会期间,“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认为,医改依靠的是个体改革,不能触及核心领域的改革。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石立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当前的医改形势就像“九龙防洪”,尤其是在药品价格方面。“现在各部委不是合作,而是各自为战,希望有一个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各部委各司其职,相互协调。”

多个部委远方呐喊

3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新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药品价格放开后,出现了少数药品价格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虚报价格并存。低价格和虚高价格。

针对上述问题,赵辰鑫提出了五个方向:杜绝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费用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控制成本的作用,引导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改革招标采购机制,动员医疗机构积极降价,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整顿生产流通秩序。加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对于上述方向,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单靠国家发改委无法解决,因为上述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的职权范围。

史立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上述医疗机构自律机制和招标采购机制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管辖;医疗保险监管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席团负责此事;商务部负责流通秩序。

邵荣、史立臣等业内人士认为,药品定价放开后,国家发改委的主要职能是监管价格行为,即严格监管横向和纵向价格垄断。

所谓“横向垄断”,是指多个相关生产企业对同一产品制定统一价格联盟的“价格串通”。“纵向垄断”就是目前业界追捧的“销售控制”模式。其中核心之一就是价格控制,保证从厂家到商家到终端各个环节的利润分配。

在国家发改委宣布之前,3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考虑纳入价格更高的进口药品以及药品报销目录中的专利药品,并透露有5个药品价格审查正在进行中。谈判,降价幅度可达50%以上,其中包括与癌症等重大疾病治疗相关的药物。

然而,3月11日,有消息称,卫计委在上述谈判过程中,在医保方面存在分歧。

正在跟进上述药品价格谈判项目的邵荣教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能否纳入医保将直接决定本次谈判的效果。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医保部门没有对接,药品价格联席谈判会议与企业谈判的筹码无非就是市场份额、采购数量、医保支付、药品科研和生产等。”发展、注册审批、强制许可、药品比例等。但医保无疑是最重要的,只有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真正占领稳定的市场,否则以市场价格换价格就会失败。”邵荣说道。

多样化的投标系统

国家发改委上述五项重大举措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招标采购机制改革,其中提出“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集体采购,并建立互联网平台进行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之间的直接交易,并按照统一招标采购、数量与价格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

邵荣认为,这一表态意在鼓励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自主采购药品。“现在的招标是以国家卫生计生委为依据,而不是直接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全省招标后,按数量进行二次价格谈判,其实是不合理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2015年安徽发布带量采购文件以来,福建福州、三明、厦门、漳州、南平、龙岩等地纷纷跟进并推出了基于数量的采购计划。但从实际实施过程来看,所有计划在实际操作中似乎都偏离了初衷,招标的重点都是药品降价。

在邵荣看来,全省招标既考虑了量价一体、量价联动,公立医院医联体采购量不可能有全省那么大。“如果第二次价格谈判是基于付款周期、现金采购等,确实是合理的,不会受到大多数药企的反对。”

康百董事长胡继强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各地的“二次议价”不合理。药企在招标中已经降价20%-30%,并不是所有药品都可以重新定价。进行第二次降价。在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涨的情况下,第二次降价再降20%。制药公司利润空间不大,甚至亏损。

“二次谈判”在实际操作中已严重“变异”。本报此前也曾报道过,一方面,“二次议价”迫使大量低价实用药品退出招标采购;另一方面,“二次议价”迫使大量低价实用药品退出招标采购。另一方面,很多厂家将低价药品改造为具有相同性质、可以降价的高价药品,进而推高了价格。药品价格。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声音指责目前的招标形式。2016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会议上,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指出:“公立医院仍然按服务项目收费,大大增加了成本。药品采购不是医保部门,“花钱的人不是管钱的人”。

1月30日,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召开的特别政治会议上,深圳市政协委员高金民直接表示:“自从国家领导医改期间,一共进行了32次招标,结果就是药品价格不断上涨。价格越高,医院终端的价格一般是出厂价的10到20倍。”

高金民认为,利用招投标制度等行政手段控制市场,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本原因。“我们国家的药品审批很严格,但合格的药品不能直接进入医院,必须先通过招标进入目录,这就像是法律允许但还不能生效的事情。”

业内人士表示,公立医院等负责药品需求的医疗机构应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目前还不清楚各部委是否达成共识。如果政策不明确,公立医院就会盲目执行。”曹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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