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谈判结果公布(药价谈判4.36)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405

近日,江西、云南、甘肃、山西四省发布关于实施国家谈判药品的通知。此前,安徽、北京、河南、福建、湖北等15个省份明确了议定药品纳入省级医保目录的办法。对此,有专家表示,随着国产创新药、仿制药通过谈判机制进入医保目录,谈判价格在全国全面推行,竞争将更加激烈。未来,本土企业与跨国药企的竞争更应该聚焦于创新。

根据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各省社保部门不得将协商成功的药品从医保目录中删除,也不得调整限额付款范围。业内人士表示,洽谈纳入医保目录的36种特药覆盖多个疾病领域,降价明显。国产竞争药品的价格优势不再明显。

药价谈判结果公布(药价谈判4.36)

据了解,过去,国产药品与同类进口药品在竞争中通常以低价取胜。如今,进口药品通过谈判机制主动降价并纳入医保,削弱了国产药品的价格优势,竞争压力急剧加大。同时,患者有更大的医保药品选择空间。

以诺华公司雷珠单抗10mg/ml*0.2ml注射液为例,价格从议价前的7125元/管降至5700元/管,降幅达20%。国内同类产品康柏西普10mg/ml*0.2ml注射液价格由谈判前的6725元/管下调至5555元/管,降幅17.40%。两者相差仅145元。雷珠单抗和康柏西普纳入医保后,符合条件的患者只需自付费用30%即可获得药品,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目前临床上,外资原研药和国产仿制药都在使用,价格主要影响用药行为。随着医保目录谈判机制的引入,两者之间的价格差距正在缩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主任魏文斌认为:“相信患者会选择经得起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内企业必须在创新上下功夫。”

此外,谈判机制也成为高价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重要途径。药品价格谈判的一大优势是可以通过谈判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传统的目录审评机制下,协商药品虽然临床效果良好,但由于价格昂贵,难以进入医保目录。谈判机制通过“以市场空间换价格折扣”,为将高价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供了沟通渠道。药品价格谈判有利于提高患者获得药品的机会,提高医保基金的风险控制能力,保证药企应得的利润,也有利于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承诺,议定药品将纳入管理和医疗保障。按B类药品保险报销。监督工作以防止滥用这些高价药物。其次,36种药品的谈判协议中已有医保支付价格,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负责药品招标采购的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应允许公立医院自主采购和谈判药品,避免临床短缺。最后,制药企业应充分按协议价格供应药品,避免药品短缺,同时遵守药品营销法规,防止药品滥用。

董朝晖认为,谈判机制应该成为高价创新药进入医保的主要方式,未来应该常态化。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谈判证据,进一步细化程序,有利于提高谈判各方共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流通、采购、安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第三,制药企业应更加注重产品的成本效益,用科学、真实、可信的证据证明药品的药物经济价值。第四,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还应共同建立协议药品供应渠道,因为协议药品很多是罕见病药品,流通和储存难度大、成本高。它们需要政府、企业、医疗机构和相关组织的合作。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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