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书不完整,缺乏安全骑行说明;折叠锁紧装置不能自动生效;据了解,儿童推车国家标准规定,如果车把可以倒转,则车辆前端和后端均应安装制动装置。检查中发现,有的手推车只有一端有制动装置。设置制动装置,保证婴儿车的稳定性和使用的方便性。如果只有一端有刹车装置,家长在另一端使用刹车装置时会很不方便。特别是在缓坡上使用时,可能会造成推挤。如果汽车自动前进或后退,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折叠锁装置是当儿童在车内以及将儿童带出或放入婴儿车时防止车辆意外折叠的装置。必须能够避免成人或儿童无意操作导致婴儿车意外折叠的风险。同时,为了避免打开不完全的危险,车辆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在婴儿车打开时自动生效的锁定装置。经过测试发现,部分推车的折叠锁定装置并未自动生效,可能会导致推车在使用过程中突然折叠,存在潜在危险。
新标准规定,婴儿车使用的纺织品应有永久性警示标志“警告:远离火源!”这一要求是为了提醒家长安全意识,保护婴幼儿的人身安全。
一些婴儿车的包装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仍然不合格。车辆上未标注制造商名称,也未标注警告语。有些说明书不完整,没有注明一些提醒消费者使用的重要信息。薄塑料袋容易造成幼儿玩耍时将塑料袋套在头上有窒息的危险。以上缺陷不利于指导家长正确使用和购买婴儿车。选择和使用不当很容易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对商品质量实施有效检测在流通领域,净化消费环境,确保儿童用品质量。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购物小票向卖家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