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2006年第428号公告要求,修订版《规范》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
新版《规范》提出了民用建筑项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与实施了4年的原版本《规范》相比,做了哪些改变?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宋广生主任对新版《规范》涉及的八个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1、加强混凝土外加剂甲醛污染控制。以往,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在检查毛坯房时,就发现了室内环境甲醛污染问题。修订《规范》要求首次提出在控制混凝土外加剂中氨污染的同时,也控制混凝土外加剂中甲醛污染,因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很多混凝土外加剂的主要含量成分为芳香族磺酸盐与甲醛的缩合物。如果生产过程中合成过程控制不当,产品中很容易含有大量游离甲醛,导致毛坯房室内空气中甲醛超标。它应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2、加强建筑装饰材料污染控制。新版本《规范》要求室内装饰用瓷砖的放射性按照与花岗岩材料相同的方式进行测试和控制。一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甲级标准。同时强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宜使用107胶等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室内装修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使用沥青、煤焦油防腐、防潮处理剂。
3.加强土建工程土壤氡控制。新版《规范》要求,新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当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城区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洗脱率。对土壤表面氡洗脱率和城市区域土壤氡水平测定的调查方法提出了原则性意见。
4、加强同一建筑装饰材料不同批次的污染检测。为了控制大量使用材料的污染问题,规范要求,当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使用的某种型号人造木板或装饰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且当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应重新检测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有害物质指标。
5、规范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设置。修订后的《规范》要求随着房间面积的增加,测量点的数量也适当增加,但不成比例,提高可操作性。
6、注意检查现场家具污染问题。在对甲醛、氨、苯、TVOC进行采样检测时,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
七、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控制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污染物超标的,应采取措施处理,不合格项目可重新检测。再次检验时,抽查数量应加倍,并应包括同类型房间和原不合格房间。当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时,视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8.强化了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要求。特别是对室内环境中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测量仪器、方法和流程的要求更加具体和规范,更适合大多数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更具可操作性。
2002年实施的我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为了提高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控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发展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和治理产业,提高消费者室内环境意识,并保护消费者的室内环境。环境维权发挥了积极作用。修订后的《规范》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民用建筑项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水平。同时与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有害物质限量》以及今年6月1日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协调。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国民用建筑项目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和控制,而且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室内环保意识,促进我国室内环保事业的发展。
随附的: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