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设医疗机构申请范本(医疗机构养老院)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148

医养结合是我国面对人口老龄化采取的重要医改举措。为了让每一位老年人都有依靠,民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部门对医院设立敬老院实行无障碍审批,确保10天内取得许可证。

《通知》指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养老机构许可证,民政部门优先申请。符合设立条件的,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养老院设医疗机构申请范本(医疗机构养老院)

对于没有内置养老机构但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要引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健康养老一体化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设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

《通知》还提出,申请人拟设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民政、卫生计生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首责制原则”,在当地办理审批。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办理,不得相互转交审批事项,是相互审批的前提条件,不允许推诿。省级民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准备说明,方便申请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此外,《通知》还明确,在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的同时,也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要把养老机构中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敬老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的设置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审批,加大政策力度支持和技术指导。敬老院内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敬老院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立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或批准设立仅限于医疗机构设立养老院或养老院设立医疗设施。目前,民政部门审批设立养老机构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卫生部门审批设立医疗机构并执业登记的时限为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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