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病报销新政策(未来大病医疗费用报销能超过70元吗)

栏目: 内科 编辑: 争兴健康网 浏览量: 343

关于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2015-08-03我有话要说

2020年大病报销新政策(未来大病医疗费用报销能超过7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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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一响,猪就白养了。”“一场严重的疾病消灭了整个中产阶级。”大病是许多家庭“脱贫”、“返贫”的直接原因。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此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扩容和延伸能否发挥“双保险”作用,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负担,让大病就医更有“底气”?专家们给出了分析和解答。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谁受到保护?

当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时,可能会给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医疗费用,这被认为是大病。

以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需的食物和其他生活费用为分母,以家庭一年内累计医疗费用为分子。如果该比例大于或等于40%,则意味着家庭遭遇了灾难性的医疗状况。支出。

河北省承德市一名2岁婴儿因先天性心脏病在北京住院,花费医疗费11.5万余元。出院结算显示,由于她2015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25万元,大病保险又报销1.78万元。

从“宝宝”的例子可以看出,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

“国际上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即以一个家庭的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需的食物和其他生活费用作为分母,以家庭一年内累计的医疗支出作为分母。如果这个比例大于或等于40%,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费用。”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机构司司长梁万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改革表示,原卫生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大额医疗费用。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该意见明确要求将高额医疗费用的发生作为“重大疾病”的定义。当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时,可能会给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医疗费用,“这个病就是大病”。

《意见》规定,高额医疗费用按照个人每年累计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计算。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细化科学的重大疾病界定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此前,我国大病保险试点已在多地启动。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87个和25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覆盖人口约7亿。在大病保险标准的界定方面,各试点地区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参加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只要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费用超过元,就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的“二次报销”;甘肃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支付的个人合格医疗费用只要超过5000元,即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在此前试点的基础上,《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规定,大病保险参保人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就医经济负担能减轻多少?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一般可以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可超过70%。

意见建议,2015年大病保险缴费比例要达到50%以上。随着大病保险融资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缴费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以更有效地减轻个人负担。医疗费。大病保险的给付比例根据医疗费用水平确定。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就越高。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普遍可以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的加入,城乡居民总体实际报销比例未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可能会超过70%。”南开大学健康经济学医疗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朱明来认为,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可以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起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协调区内定点医院就诊且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新农合患者,个人报销的任意部分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法定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城乡居民享受大病保险赔付实际结算率提高15%。

朱明来的意见在确定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时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建立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动态调整机制”;二是“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的具体政策”。要采取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制度基本保障的准确性。”这是为了强化大病保险补偿机制的质量和效率,把有限的大病保险资金用在真正急需的人身上。

无法报销的部分怎么办?

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紧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的互补联动,可以更好地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并不能完全保证每一位大病患者不会产生灾难性的支出。”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表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救助等优势互补联动。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才能更好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江西省上饶市新洲区低保户鄂建英,丈夫车祸身亡后,被诊断出患有恶性乳腺肿瘤。治疗费用2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了她一半以上的费用。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外,她还获得了5万元的大病护理基金和1.6万元的大病救助基金。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慈善救助等。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中认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紧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救助等优势互补联动,有利于形成合力保障。关键是尽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系统之间“无缝连接”。

评论让重病、困难群体更有尊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号文件,部署加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筑牢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络。这是我国重大疾病保障救助机制建设的又一“改革杰作”,对于规范和完善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一次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民生保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安全网。”如果说现代医疗保障制度是家庭抵御疾病风险的重要屏障,那么大病保险制度则是确保家庭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最重要防线。疾病”。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已建成覆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事救助、慈善救助等较为完善的立体医疗保障体系。大病无钱治病、贫困与疾病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苦干三十年,一病又回到解放前”仍然是人心中的隐忧,是社会稳定的隐患。

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瞄准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痛点”,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困难的人群、最急的大病上。这是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保护社会的务实举措。医疗保障的底线是防止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让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有效。

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继续深化医疗改革的重大举措。然而,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一方面,在这项惠民举措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报销目录有限、资金筹措困难、协调程度不高等诸多困难;另一方面,从前期的一些试点情况来看,部分地方医保“吃紧”。这使得大病医保资金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都需要各地有关部门主动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让惠民利好政策落到实处。

落实意见关键在于行动。今后,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切实向弱势群体倾斜的具体办法,着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基本保障的精准度。此外,要加强与基本医疗、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等体系的互补联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网络,让大病需要的人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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